5月26日,荔波县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警力,在该市建设中路开展打击夜间醉酒驾驶“春季行动”专项行动,发现一个“故意”的司机。他两次尝试法律,酒后驾车违法。
当日23时43分左右,一辆无牌轻型摩托车驶至被困地点后突然停车,动作可疑。民警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将车辆拦下,并与司机孟女士交谈,孟女士身上闻到了酒味,于是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5毫克/100毫升。这是动车组标准中酒后驾驶的等级。
经调查,司机孟女士与朋友一起吃夜宵,期间喝了两罐啤酒。后来透露,他开车是因为在家办事。没想到,刚上路,就遇到了交警。
经查,这已是驾驶员孟某第二次因酒后驾车被查处。 2021年7月13日,荔波交警因饮酒后驾车将孟某抓获,但因在此期间有一科未通过考试,其驾驶证尚未恢复。然而,司机这次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一错再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孟女士被判处最高10日拘留、罚款,并注销其车辆。驾驶执照被吊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黔南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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