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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最新政策梳理汇总(建议收藏)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进程的加速,数据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之一。大数据产业作为以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

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地位日益凸显,被视为继传统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流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整体将进入群体性突破的快速发展阶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陆续出台了多项关于大数据的相关政策,本文汇总梳理了历年来国家级的大数据法规政策,具体如下表所示:

发布时间

政策文件名称

政策内容

2014.3

《政策工作报告》

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集成电路、大数据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大数据”首次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2015.6

《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2015.8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大数据”被正式提至国家战略层面。指出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创新应用领域不广等问题,强调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

2016.7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最大程度发挥信息化的驱动作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优势新兴业态向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拓展,全面提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国防等领域信息化水平。

2016.12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推动大数据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能够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创造新机遇,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开辟新途径,是支撑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

2017.10

《十九大报告》

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2018.3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

2019.3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

2019.8

《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多头向平台索要数据。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制定发布政府数据开放清单,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管理。

2020.3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2020.5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2020.12

《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大数据协同应用效果凸显,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行业数据大脑、城市数据大脑,全社会算力资源、数据资源向智力资源高效转化的态势基本形成,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2021.1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2021.3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等战略任务,强调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

2021.5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

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国家枢纽节点之间进一步打通网络传输通道,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水平。

2021.11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十四五”时期,大数据产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围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推动数据资产高质量、技术创新高水平、基础设施高效能,围绕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着力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的产业生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优势。

2021.12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2022.1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从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四个方面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2022.3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2022.6

《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坚持数据赋能。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2022.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为重点,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20条政策举措,简称“数据二十条”。

2023.2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

2023.8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023.9

《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确定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2023.10

国家数据局成立

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国家数据局的成立,对于我国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12

《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构建共治共享的数据资产管理格局,为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4.1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针对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重点行动领域,制定实施“数据要素×”重点行动计划,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2024.1

《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以 8 个国家算力枢纽、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为抓手,立体化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深化算网融合,强化网络支撑,推进算力互联互通,引导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融合。

2024.4

《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重点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新职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关键,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培训教程,分职业、分专业、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衔接认定相应职称。在项目实施基础上,构建科学规范培训体系,开辟数字人才自主培养新赛道。

2024.5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推动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围绕公共服务升级,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体系化部署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状态感知设备,建设沿线通信传输网络、交通诱导系统等,加快关键节点智慧通行服务、干线通道主动管控和一张网服务新模式等成熟场景的规模化网络化应用,推动点、线、面一体联动和区域有效协同,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通行效率。

2024.5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提升服务平台运营效能。进一步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边界,引导各地明确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现有平台转型升级。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共赢的方式,提升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和运营效能,实现可持续运营与发展。鼓励和支持专业化经营主体通过运营输出、连锁运营等方式参与运维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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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头条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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