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的危害性
已经强调了无数遍
有的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开车坚决远离酒精!
而有的驾驶人
酒驾已经被处罚过一次
却依然不吸取教训
竟然再次酒驾!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近日,鲁甸县公安局乐红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驾驶员张某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张某此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什么是“再次酒驾”?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第三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再次酒驾”
“再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
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将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至2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所以说,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来源:鲁甸警方
责任编辑:孙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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